公元前154年,汉景帝册封在平定七国之乱中立有战功的儿子刘非为江都王,改吴国旧地为江都国,都城广陵城位于今江苏省扬州市一带。吴国旧地积累的财富,以及江都国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,使江都王不仅可以在生活中尽情彰显王室的精致奢华,还能享受到异域珍玩带来的乐趣。这些出土自大云山汉墓的精美文物,或许可以为我们还原一个不见于文字记载的王的生活。 金饰件 出土地点:1号墓盗洞内 这组饰件由纯金打造,状如纽扣,雕有精美的羊角状花纹,四周用金丝捻成的两重边饰形,直径1厘米左右。由于在满城中山王墓和广州南越王墓中均出土过同类物品,一般认为此类羊角纹金饰片的使用规格极高。从出土地点看,它们应该是盗墓贼逃跑时仓皇遗落的。根据金饰件边缘的孔洞,专家推断这组器物可能是缝在衣服上的装饰品。 玉带饰 出土地点:1号墓盗洞内 这组精美玉饰是皮革腰带上的装饰品,出土时皮革部分已腐烂。玉牌青铜镂空构件原为通体鎏金,因时间久远大部分剥落。其余玉饰被制作成了贝壳的形态,体现了江都国临海的独特文化。 鎏金鹿灯 出土地点:1号墓南回廊下层西部 造型灵动的鹿形底座和可拆卸的灯盘、支架组成了这对高45厘米的鎏金鹿灯。该灯设计独具匠心,底座的鹿呈向后蹲踞状,头部高昂,鹿角单独铸造,亦可自由拆卸,鹿尾贴地成为除足之外的另一支撑点,增加了整个灯的稳定性。鹿口中衔有的支架为灵芝造型,上有柿蒂纹花瓣和花苞。托盘直径22.2厘米,深2.1厘米,盘内置三只圆锥状烛钎,起到固定作用。整件鹿灯造型独特,工艺精良,是实用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的汉代灯具典范。 镇席 出土地点:2号墓 “镇,重也”,《广雅·释诂》解释说“镇”就是用重物安定物件。在汉魏时期北方的胡床传入之前,古人席地而坐,席就是坐具。人们起身落座时,席子容易移动卷角,于是就有了用来固定席子四角使其服贴的镇席。这方镇席由一虎一熊盘踞而成,通体错金银嵌玛瑙,前后一共出土了四方,底部分别写有“甲”、“乙”、“丙”、“丁”,可见当时的摆放位置是有一定规律的。 伞柄饰 出土地点:1号墓南回廊东侧上层 古代车马主要分为密封车厢和开放式车厢两种。类似于今天的小轿车和敞篷汽车。出于美观和实用的考虑,开放式车厢内通常会有一个伞槽,用来固定伞柄,支撑伞盖。而这组纯银打造、通体划刻云气纹、镶嵌玛瑙的伞柄饰,就是被用来分段套在伞柄上,从而起到装饰和固定的作用。 错金虎摆件 出土地点:1号墓南回廊下层西部 大云山汉墓此次共出土两件鎏金老虎摆件,出土时尾部折断,经修复完好如初。这只老虎头部高抬,后腿蜷收,随时准备一跃而起,身上的纹饰被错金工艺表现得栩栩如生。虎的形象在诸侯王一级墓葬的镇席、车马器、丝织品中都十分常见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中也记载,诸侯王的车马“倚虎伏鹿”,而列侯一级则是“倚鹿伏熊”,由此也可见虎的形象与诸侯王的地位等级可能有所对应。 鎏金象 驯象人 鎏金犀牛 骆驼形编钟底座 出土地点:1号墓 这组大象、驯象人、犀牛、驯牛人的鎏金器物为全国首例出土。专家根据鎏金犀牛的形态特征认定,此种犀牛为亚洲犀牛苏门答腊种。显然,现产于东南亚的犀牛和大象必定通过某种途径进入了汉王朝,并成为汉代工匠精细制作的工艺品形象。相比之下,编钟底座的骆驼形象则显露出一些马的特征,专家根据这种形象上的偏差推断,江都国人还没有真正见过骆驼,这个艺术形象是根据传闻塑造出来的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